眾所周知,共享單車只限于單人騎行,近期交警在執勤中卻發現部分市民竟然攜帶兒童使用共享單車,前置簡易車筐搖身一變成為臨時兒童座椅,殊不知這樣的“兒童座椅”不僅毫無安全可言,而且嚴重違反使用規定。昨日上午,新城區交管大隊民警對此類違法行為進行了專項治理。
6月25日9時許,新城區交管大隊八一市場中隊開展共享單車違法載人專項治理。行動開始2分鐘后,一名中年女士騎著一輛共享單車沿八一市場步行街由西向東行駛至呼倫貝爾北路時,被執勤交警攔下。此時,一位中年女士騎著一輛共享單車車筐里一名3歲左右男童面朝前端坐著,雙腿通過車筐空隙伸到下面,交警攔停時男童盯著交警直看。交警詢問騎車女士是否看到“禁止載人”的警示標志,這位女士笑著說沒有注意到。交警嚴肅告訴她車筐違法載人時,一旦出現情況緊急制動車輛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會對兒童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無論行程長短,都不應該違法使用共享單車。聽完交警批評教育,該女士趕緊將單車停到路邊的道牙上,并鎖好車,表示以后不再這樣騎行。
短短半個小時,十余名市民如出一轍,均接受執勤交警批評教育。交警調查發現,違法載人的騎行者均為女性,大部分為兒童的母親或者奶奶、姥姥,騎行距離不超過3公里。當交警詢問是否考慮過安全問題時,她們的答案基本一致,那就是速度慢、距離短,坐公交不方便,打車還不劃算。當交警為她們算了一筆安全賬時,騎行者好似如夢初醒,紛紛表示以后堅決杜絕。
交警提示:車筐載人時,由于乘坐者重心不穩且周圍沒有任何遮擋防護物,遇有剎車、碰撞等情況,極易前傾或后仰導致直接摔至筐外,容易受傷。文明使用公共資源,牢記出行安全準則,切勿圖一時之便釀出禍端。